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施工图审查和消防验收里「分值不高、但几乎每单必查」的内容:楼梯间照度按多少设计、标志间距怎么布置、蓄电池要撑多久、停电后多久必须亮,每一个都有明确数字。这篇文章把设置要求按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 10.3 节、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 10.1 节与 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逐条对照拆解——设置部位、照度四档、间距三档、持续供电三档,并重点说明两本规范在楼梯间照度上的口径差异。
一、先分清三个概念: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很多图纸把这三样画成一回事,审查意见里却各查各的。疏散照明是给「人」用的——火灾时照亮疏散走道、楼梯间等逃生路径,让人看得见路;备用照明是给「设备」用的——保证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不「失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给「方向」用的——指示往哪里跑。GB 51309-2018 把疏散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统一纳入「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管理,但三者的设置部位、照度指标在防火规范里是分开写的。
备用照明的场所清单在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 10.3.3 条与 GB 55037-2022 第 10.1.11 条完全同口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注意这条的关键词是「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备用照明不是应急照度的缩水版,而是全照度运行。
二、哪些部位必须设疏散照明:两本规范逐项对照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 10.3.1 条的适用前提是「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共列五个部位;GB 55037-2022 第 10.1.9 条把适用面扩大到「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列了八个部位。逐项对照:
|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 | GB 55037-2022 第10.1.9条 |
|---|---|
|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
|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建筑面积大于2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疏散口 |
| 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
|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 ——(并入上两行的「疏散口」与部位表述) |
|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 ——(厂房整体属适用范围,部位按上两行) |
| —— | 地铁工程中的车站公共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连接通道或换乘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
| —— | 城市交通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城市综合管廊的人行道及人员出入口;城市地下人行通道 |
两点实质性差异值得注意。其一,GB 55037-2022 没有沿用「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豁免」的表述,适用对象直接写「民用建筑」;其二,通用规范把售票厅、候车(机、船)厅单独点名,并把地铁、隧道、管廊、地下人行通道等土木类空间纳入。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与楼梯间前室的划分,可结合消防电梯设置要求一文对照看。
三、照度怎么取:四档指标与一个关键口径差异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 10.3.2 条按场所类型给了四档地面最低水平照度;GB 55037-2022 第 10.1.10 条重新归并成三档,其中楼梯间的取值发生了变化:
| 部位 | GB 50016-2014(2018年版)10.3.2 | GB 55037-2022 10.1.10 |
|---|---|---|
| 疏散走道 | 不应低于 1.0lx | 不应低于 3.0lx(疏散走道与人员密集场所同档) |
|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 | 不应低于 3.0lx;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 10.0lx | 不应低于 3.0lx(避难层避难间归入楼梯间档) |
|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 | 不应低于 5.0lx;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上述部位不应低于 10.0lx | 不应低于 10.0lx(与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统一) |
| 其他场所 | —— | 不应低于 1.0lx |
楼梯间是差异最大的部位:50016 的口径是一般楼梯间 5.0lx、人员密集场所及老照/医疗建筑内的楼梯间 10.0lx;55037 直接把疏散楼梯间统一到 10.0lx。由于 GB 55037-2022 是全文强制性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的「应」是底线,新建项目按 10.0lx 控制最稳妥;50016 中未与之冲突的条款继续有效。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是照到地面的值,不是灯具正下方的值——走道内灯具间距过大、地面照度按软件复核不到 1.0lx/3.0lx,是检测阶段最常见的整改项之一。
四、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范围、位置与间距三档
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 10.3.5 条: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符合两条位置要求:一是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二是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后者同时给了间距三档: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GB 55037-2022 第 10.1.8 条把设置范围扩大为十类建筑(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丙类仓库、高层仓库;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汽车库修车库;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地铁车站、换乘通道、车辆基地与地下区间纵向疏散平台;城市交通隧道与综合管廊;城市地下人行通道;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并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住宅的门槛从 50016 的「大于54m」收紧到 55037 的「大于27m」,与疏散照明的差异呼应。另外 GB 50016 第 10.3.6 条对六类大空间场所提出地面增设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标志要求: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²的展览建筑、大于5000m²的地上商店、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礼堂、车站码头建筑和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候车候船厅及航站楼公共区。第 10.3.7 条则把产品口径收口到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与 GB 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两个现行国家标准。
五、备用电源与响应时间:GB 51309 的系统级硬指标
「哪里装、多亮」在防火规范里,「撑多久、多快亮」在 GB 51309-2018 里。系统应急启动后,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第 3.2.4 条)分三档:
| 建筑类型 | 持续工作时间 | 依据 |
|---|---|---|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 | 不应小于 1.5h | GB 51309-2018 第3.2.4条第1款 |
|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不应少于 1.0h | GB 51309-2018 第3.2.4条第2款 |
| 其他建筑 | 不应少于 0.5h | GB 51309-2018 第3.2.4条第3款 |
| 城市交通隧道 | 一、二类不应小于1.5h(端口外接站房不应小于2.0h);三、四类不应小于1.0h(站房不应小于1.5h) | GB 51309-2018 第3.2.4条第4款 |
响应时间上,第 3.2.3 条规定:火灾状态下,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系统层面,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配电层面,GB 55037-2022 第 10.1.6 条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句在审图意见里经常被单独点名,图面上要画得出切换装置的位置。
系统选型上,GB 51309-2018 第 3.1.2 条给出三句话: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也就是说大型项目图面里出现「自带电源独立型」灯具+无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组合,通常在审查阶段就会被退回。
六、设计自查清单:八个必查点
结合上面条文,图纸会审前按这八点过一遍,能拦住绝大多数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的退回意见:
- 概念分层: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三套系统分列,备用照明场所清单(消控室、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等)单独核查;
- 设置部位:按 55037 第10.1.9条八个部位+50016 第10.3.1条逐间核对,注意售票厅、候车厅、消防专用通道等新增点名部位;
- 照度取值:楼梯间按 10.0lx(55037 底线)复核,疏散走道 3.0lx、其他 1.0lx,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按软件复核取点;
- 标志位置:出口与疏散门正上方+走道及转角处 1.0m 以下墙面或地面,两处缺一不可;
- 间距三档:一般走道 ≤20m、袋形走道 ≤10m、转角区 ≤1.0m,图面标注与说明一致;
- 持续供电:按建筑类型对号 0.5h/1.0h/1.5h(隧道另有站房加严),与 55037 第10.1.4条取严;
- 切换装置:应急照明供电在所在防火分区配电箱内设自动切换装置,图面落实(55037 第10.1.6条);
- 产品与系统:灯具为 GB 17945 系统产品、标志符合 GB 13495;设消防控制室的项目选集中控制型系统(GB 51309 第3.1.2条)。
应急照明是消防设计电气篇的核心内容之一,与建筑篇的疏散体系互为表里:楼梯间、前室的划分见消防电梯设置要求与防火门新标准,厂房与仓库的场所定性见厂房消防设计规范要点与仓库消防等级分类。设计文件怎么组织、审图环节怎么过,可参考消防设计专篇包括哪些内容与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是什么;竣工后的检测验收要点见消防验收流程与材料清单与消防验收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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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常见问题
楼梯间应急照明照度按5.0lx还是10.0lx?
看执行哪本规范,2023年6月1日以后按10.0lx执行更稳。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2条第3款: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同款同时规定,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而全文强制性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10条把疏散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统一提高到不低于10.0lx,不再区分场所类型。GB 55037-2022为全文强制,其中「应」是底线;新建项目按10.0lx控制,具体执行口径以项目所在地施工图审查与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为准。
高度小于27m的多层住宅要设应急照明吗?
GB 50016口径下豁免,GB 55037口径下不一定。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把「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排除在疏散照明设置范围外。但GB 55037-2022第10.1.9条的适用对象是「厂房、丙类仓库、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等建筑」,未对住宅设27m豁免线,疏散楼梯间属于该条第1项部位,第10.1.10条对应照度不低于10.0lx;第10.1.8条则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即按通用规范口径,多层住宅虽豁免于50016,其楼梯间照明仍应满足55037的基本要求;有条件时按55037设计最稳妥。
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怎么理解?袋形走道和转角呢?
20m是一般走道的上限,袋形走道10m,转角区1m。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5条第2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袋形走道只有一个疏散方向,人员走错就无法折返观察,所以间距收紧一半;转角区1.0m是为了在拐点处不让指示「断档」。此外标志还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第1款)。
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是一回事吗?
不是,服务对象完全不同。疏散照明给「人」用,照亮疏散走道、楼梯间等逃生路径;备用照明给「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用。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3条与GB 55037-2022第10.1.11条同口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注意是「不低于正常照明」,不是打折后的应急照度。两类的安装位置也不同:第10.3.4条要求疏散照明灯具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应急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按0.5h还是1h、1.5h?
按建筑类型分三档,依据GB 51309-2018第3.2.4条。系统应急启动后,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城市交通隧道单独规定: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三、四类隧道不应小于1.0h(站房不应小于1.5h)。GB 55037-2022第10.1.4条另从规范层面要求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且不应小于其表10.1.4的规定值,两者取严不取松。
停电后应急灯多久必须亮起来?
看场所危险等级:高危险场所0.25s,其他场所5s。GB 51309-2018第3.2.3条:火灾状态下,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系统层面,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这组数字常在检测验收的联动试验里核查——灯具由主电转应急的切换迟滞超过限值即判不合格。
蓄光(夜光)标志牌能代替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吗?
不能整体代替,只能在特定场所做地面「增设」。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5条要求设置的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蓄光型标志只出现在第10.3.6条——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²的展览建筑、大于5000m²的地上商店、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大型观演与交通候车场所等,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也就是说蓄光是「锦上添花」的可选增设项,墙面与门上方的指示仍须是接入系统的灯光型标志,产品还应符合GB 17945与GB 13495的要求(第10.3.7条)。
哪些场所必须选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可以用普通灯具吗?
设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必须选集中控制型。GB 51309-2018第3.1.2条: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灯具方面,消防应急灯具是专用产品(GB 51309第2.0.2条),日常用的普通荧光灯、自带小电池的民用应急灯不能替代系统产品;人员密集场所还要注意A型灯具概念——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系统设计、供电与控制的完整要求按GB 51309-2018执行,本文引用的50016与55037条文是「哪里装、多亮」的底线要求。